一个商协会的发展,有酝酿期、新生期、生存期、成长期、可持续期和衰退期六个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面临“存亡”。
酝酿期首要问题是可行性,是商协会成立的必要性,如果时机、条件和基础不成熟,靠激情和冲动贸然成立的商协会组织则不会长久。
合法性是商协会新生期的先决条件和一切的基础,在中国特色的法治环境下,只有拥有合法身份,才能名正言顺。生存期是商协会解决活下去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财物”,商协会易建,人才难求;会费初期收取容易,后期持续收取难上加难。
成长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摸索、实践、创新、试错、纠偏和修正的过程,成长期也随时面临“消亡”。
可持续期是商协会健康、良性发展的状态,通过实践得出适合自己的运作模式,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
总之,商协会如人生,有生老病死的生命周期;商协会如行车,安全与危险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商协会如下棋,失败与成功往往一步之遥;掌控好每个阶段的“存亡”节点、处理好“存亡关系”,不仅要商会“孕育成、生出来”,而且要“活下去、活得好、活得久”。
商协会是通过“结乡谊”合成的“一把筷子”,比任何“一支筷子”的力量都要强,抱团“谋财”或者抱团“竞争”,声势要比单打独斗效果强。商协会让企业抱团之后,不仅成为一个共同“御寒”、“御外”的社会组织,更成为一个互助性组织。
在当今经济形势遭遇寒流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需要抱团取暖,尤其是在资金严重缺乏的时候,为解决资金流动性的问题,以“互助”为主题的新型商协会应运而生。互助性、民间性、自由性、开放性、服务性是商协会的五大特点。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思考商协会新的发展思路,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够共享商协会的大资源,使每一位会员在此受益,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中,政府、企业、商协会三者缺一不可。商协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由那些有着共同困难、共同诉求、共同地缘、共同目标、共同理想的利益个体组成的商会,在反应诉求、维护权益、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也越来越离不开商协会,商协会也成为政府管理的好帮手。不仅担负着协调企业间、行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重任,也承接了一些政府转移相关管理职能的事宜。某些商协会已经开始承担部分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与管理者的角色。
政府有时候会委托商协会去协调一些事情。商协会解决了当地政府的难题,同时,政府也看重商会在当地的影响力。
毋庸置疑的是,随着商协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逐步到了参政层面。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商会中当选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商协会领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仅是在全国一级,在省市区县各级更是普遍。各行业商协会商业领袖的代表同样占据了不少的席位,成为“异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这些遍布全国各省市的协会、商会主要领导、会员等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益成为商协会展现影响力的一种方式。由商协会领袖担任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因投资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当地就业,往往在提出议案时,不仅对自己所在团体和行业利益的争取和维护,同时也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民生等领域的影响力也在日益增强。
没有永恒的商协会,也没有永恒的会员,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利益存在,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商协会或类商协会组织就不会消亡。商协会又不同于企业,有自己的义利关系(义利观),企业的利可能大于义,但不能没有义。商协会的义一定大于利,但不能没有利,利是一种互利性,企业与商协会的义利观,前置条件、尺度均不一样。
商协会可以支持、扶持、孵化、促进企业发展,但不建议参与组建、入股、投资相关企业,即使责权利清晰,即使处理好了商会母体与公司子体关系,解决了连续性与可持续性,监督与约束,收益与分配等;但由于义利关系无法平衡,往往开局是美好的,结局是难料的。
同时,商协会作为企业的“娘家”,既要加强自身的义利观建设,又要弘扬倡导正确的企业义利观,义利并举、喻义于利。一些商协会成立了党组织、青联、顾问团、各类专业委员会、女企业家俱乐部、公益基金、红白理事会、读书会、企业道德讲堂等,弘扬爱国民族精神、建构商业道德体系、继承优秀商业文化、加强行业自律、传递正能量,使商协会成为企业家们积极向上、自我提升、彼此信任、产生共鸣的平台,让企业家身上流淌道德的血液,获取有尊严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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